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> 保险大学 > 人身保险篇 > 新闻内容
商机无处不在      
人寿保险的定义是什么?
  2008-1-30 9:14:00  作者:匿名  来源: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  网友评论

人寿保险主要有三个基本险种:定期死亡寿险、终身死亡寿险和两全保险。
   (一)定期死亡寿险
    它提供特定期间的死亡保障,如1年、5年、10年、20年,或保障到被保险人的某个年龄为止。当被保险人在特定期间内死亡,由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;如特定期间届满,被保险人仍然生存,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。除长期险种外,定期寿险通常没有现金价值,是一种非储蓄性产品。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业务中产生最早、也最简单易行的一个险种。它的期限短,保险费低于两全保险与终身寿险,经常成为长期性寿险的替代品。定期寿险是廉价的保险,主要适合于如下两类人购买:一类是那些家庭收入低而急需较高保险金的人;另一类是那些在短期内担任一项危险工作的人士。
   (二)终身死亡寿险
    它提供被保险人终身的死亡保障,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为止。只要保险合同仍旧生效,不论被保险人在100岁以前何时死亡,保险人都要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。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,保险人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。投保人投保终身寿险的目的,一般是为了在被保险人死亡后,家属得到一笔收入。终身寿险的保险费高于定期寿险,而低于两全保险。因此,从保险成本的角度看,终身寿险是最昂贵的定期寿险同时也是最便宜的两全保险。终身寿险具有现金价值,但就储蓄成分而言,低于两全保险。
   (三)两全保险
    也称“生死合险”或“储蓄保险”,它是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结合。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保险期满时,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。由于保险人同时考虑到生存与死亡这两种生命状态,既提供强大的储蓄功能,又能防止储蓄期间的死亡风险,因此,该险种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退休后生活的需要,又可以解除由于被保险人死亡而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后顾之忧。
    两全保险有两项基本用途:一是提供老年退休基金;二是为遗属提供生活与教育费用。由于两全保险的储蓄性强于终身寿险,属于高度储蓄性保险产品,故其还有一些特殊用途,如作为投资工具,作为半强迫性储蓄工具,或作为个人借贷中的债务抵押品。两全保险一般规定一个期间,其表示方法有两种:一种是以特定的年数表示,如10年、15年、20年的两全保险;另一种是以特定的年龄表示,如55岁、60岁、65岁的两全保险。保险费通常在整个保险期间按年、半年、季或月缴付,也可以限期缴清。

::::::今日热点::::::
  发表评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有条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