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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气跑水 业主获赔2.5万
  2008-6-24 9:06:00  作者:吕佳瑜  来源:新京报  网友评论

本报讯 (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曹静)新装修的房子遭遇暖气片跑水,损失严重。为此,业主先生起诉北京市圣火暖通水暖超市公司。丰台法院昨日消息,一审判决圣火公司赔偿先生2.5万余元。

  2007102先生在北京市圣火暖通水暖超市公司购买了八组暖气片,安装在其新装修的房子里。1129,圣火公司的安装员上门将暖气安装完毕。第二天,先生接到物业公司通知,其屋内跑水严重。先生将此情况告知圣火公司,根据委托公估公司对房屋受损情况理算,结论为损失为8500元。

  先生认为,暖气跑水导致其房屋大面积受损,8500元钱无法弥补损失,于是将圣火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圣火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37000余元。

  庭审过程中,圣火公司表示,只同意按照定损结果赔偿8500元损失。

  因双方对损失情况争议较大,法院又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房屋受损情况进行了估价,结论为,修复先生家的损失,费用共计需要2.2万余元。

  法院认为,由于安装原因,致使散热器发生漏水现象,由此给先生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圣火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先生家庭损失应以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结论为据,同时判决圣火公司额外再给予先生3000元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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