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2日,中国人寿“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启动暨新产品上市会议”在山西太原举行,倍受关注的中国农村小额保险项目正式进入试点阶段。据了解,目前还有多家寿险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申请小额保险试点,保监会将严格审核,逐步推进试点工作。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,发展小额人身保险的核心在于探索适合农村市场的保险发展新模式,扩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覆盖面,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各方要通力合作,确保实现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目标。
中国人寿此次推出的9款农村小额保险产品全部是保障型产品,7款为人身意外险,2款为定期寿险,从现在开始,在广西、甘肃、黑龙江、山西、江西、湖北、河南、青海、四川等9省(区)试点销售,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。产品设计体现了服务低收入农民的特点:一是保费低廉,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,费率比市场现行类似产品低20%左右;二是保障适度,保额在1万到5万元之间;三是保单通俗,农民容易理解。
陈文辉指出,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具有重要意义。一是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。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,是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供给,促进农村小额金融持续发展,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。二是有利于扩大商业保险覆盖面,完善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。目前农村收入偏低,农户普遍担忧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务失衡,提供小额保险服务很必要。三是有利于调整业务结构,坚持行业正确发展方向。以意外险和定期寿险进行试点,产品保障性强,大力发展有利于发挥寿险的保障功能,有利于促进行业结构的调整。
陈文辉指出,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要取得成功,关键在于三个方面:产品设计要简单易懂,做到保费低廉;运行模式要贴近农民,控制经营成本;保险服务要方便快捷,赢得农民信任。
陈文辉强调,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各方的通力合作。一是试点省区的保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、沟通协调和监管。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、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的沟通协调,争取政策支持,为小额保险试点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。要大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管,防范强制保险和误导、理赔拖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。二是公司要从战略高度,统筹兼顾,注重实效。公司要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,同时加强公司内部的协调和对分公司的指导。总公司还要考核试点地区小额保险覆盖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重,要研究试点总结出的经验模式能不能提高小额保险的覆盖面,可不可以被成功复制。三是要高度重视宣传,营造良好环境。要重视和做好农民的保险意识宣传教育工作,要为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,让更多的人了解、关心、支持小额保险,使小额保险成为服务广大农民的有效金融工具。
在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启动会议之后,保监会组织机关有关部门、9个试点省(区)保监局召开了小额保险试点机制讨论会,对试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