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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保险业涉事高管问责制 6名高管被撤换
  2008-8-20 16:00:00  作者:刘景鹏  来源:中国保险报  网友评论

广东保监局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,广东保险业保费增速大大高于上年同期25.5%,创16年来新高,居全国第四,在东部省市中排名第一。

今年上半年,广东省保费收入526.1亿元,同比增长68.9%,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7.8个百分点。保险业赔付支出累计104.29亿元,同比增长27.11%。上半年的保费收入已相当于2007年全年的84%,稳居全国第一,占全国比例达9.36%,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。

今年上半年,广东保险业主要依靠人身险业务推动增长,其对总保费增长的贡献率由上年同期的57%上升到93%。财产险方面,非车险业务贡献度率上年同期8%提升到42%,在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推动下,农业险保费突破1亿元,同比增长975.5%。人身险方面,投连险贡献率由上年同期的52%下降到11%,而分红险、万能险贡献率分别由上年同期的37%14%上升到51%23%。银邮代理保费占人身险保费总量的比例由上年同期38.8%上升到56.5%

不过,外资保险市场份额下滑的态势并没有发生逆转。广东保监局指出,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外资保险开始侧重期交类保险业务发展;另一方面,也与中资公司战略有较大关系。

广东保险业有效监管得到加强。今年上半年,广东保监局共对56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、保险中介机构实施64次行政处罚,占上半年全国保险监管部门处罚的26%;受处罚人数达到36人。从处罚类型看,2008年上半年,广东保监局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人,罚款314万元,吊销许可证1项,警告2家机构和29人。其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于涉事高管的问责制落到了实处。

从上半年行政处罚看,目前广东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3方面。一是非法经营保险(中介)业务、非法设立保险(中介)机构,如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等。二是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,如滥用费率调节系数、变相下调承保费率等。三是业务、财务数据不真实,如虚列营业费用变相支付高额手续费,扣除手续费后净保费入账等。

广东保监局表示,下半年,将继续推进有效监管,防范市场风险,同时改善保险服务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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